中華人權協會以保障與增進{“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之人權理念為宗旨。民國六十八年,我國歷經三十餘年之高度經濟成長與政治發展,人民對人權保障需求日殷,但因朝野發展的兩極化而爆發了高雄美麗島事件;在國外,美國卡特總統大力提倡人權外交,雖採雙重標準為人垢病,但仍促進了世人對人權之了解與重視。在此國內外交相刺激之下,為促進台灣人民對人權之了解與重視,於民國六十八年春,由杭立武先生等百餘位關心人權之人士,在台北創立了我國的第一個民間人權組織-中國人權協會。
中華人權協會以保障與增進{“世界人權宣言”所揭示之人權理念為宗旨。民國六十八年,我國歷經三十餘年之高度經濟成長與政治發展,人民對人權保障需求日殷,但因朝野發展的兩極化而爆發了高雄美麗島事件;在國外,美國卡特總統大力提倡人權外交,雖採雙重標準為人垢病,但仍促進了世人對人權之了解與重視。在此國內外交相刺激之下,為促進台灣人民對人權之了解與重視,於民國六十八年春,由杭立武先生等百餘位關心人權之人士,在台北創立了我國的第一個民間人權組織-中國人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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