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豐案 更該釐清文官體制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要求金管會、財政部、兆豐銀行做專案報告,提供兆豐紐約分行與巴拿馬箇朗分行間共76名法人戶,合計174筆可疑交易的客戶名單和匯款紀錄,追查到底誰在洗錢。同時,金管會將兆豐銀行包括前董事長蔡友才在內的6名高階主管解職,財政部並責成兆豐銀行對公股董事進行民事求償。行政院督導小組則表示將追究金管會、財政部相關首長之責任,而導致金管會前任主委曾銘宗赴監察院告發。一時之間,火光四射,民眾不僅目不暇給,也不知道如何看待兆豐銀案。...

有線電視業者在什麼情形下可以相互合併而不會被公平會公告為獨占事業?

有線電視業者在什麼情形下可以相互合併而不會被公平會公告為獨占事業? 林天財律師 案例: 海光和陸光兩家有線電視播送業者想合併以提高市場佔有率,於是向公平會提出申請,不料去卻被打回票 相關規定 根據公平法規定,每年營業額在十億元以上的事業若在特定市場中的占有率超過五0%,或是二家事業的市場占有率超過六七%,三家事業的市場占有率超過七五%,都會遭公平會公告為獨占事業而不許合併。 公平會看法:...

公司電腦化屬於業務性質變更,可依法資遣多餘人力

公司電腦化屬於業務性質變更,可依法資遣多餘人力 林天財律師 (案例) 原告主張:伊自八十三年九月十五日起即受雇於被告公司,在其桃園縣蘆竹鄉○○路○段二十一號倉庫擔任儲運處資訊組訂貨處理員,負責將訂單輸入電腦之文書處理工作,按月領取本薪二萬八千九百元、伙食津貼一千八百元、全勤獎金一千零二十三元,合計三萬一千七百二十三元。九十年七月十七日被告公司未經原告同意,以人事命令將原告自同年月二十三日起調至包裝組擔任倉儲助理職務,負責搬運、包裝等亟需勞力之工作。 被告公司主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