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盟契約應具備那些必要的條款?

林天財律師


國內連鎖加盟已如雨後春筍般的蓬葧發展,但卻欠缺一部完整的加盟法典,以規範加盟業與加盟店間的權利義務以及所可能產生的紛爭,再者,坊間連鎖加盟業所推出授權之方法,又因各行各業情況均不同,其合約條款也因而互異,而無共通的理念,至於學理如何定性加盟契約,更是眾說紛紜,因此加盟契約一旦發生糾紛,大家都是無所適從。

相對於此,日本政府對於連鎖加盟店,已有相關法令來規範,為了避免加盟可能產生紛爭的原因,日本公平交易委員會事務局,關於不公平交易方法中連鎖加盟系統獨占禁止法上的見解,認為加盟業與加盟店主間應充分溝通下列權利義務:

  1. 關於加盟後商品、經營範圍等之供給條件,預想的販賣額, 及預想的收益等事項。
  2. 關於對加盟者事業活動上的指導內容、方法、次數、費用負擔的事項。
  3. 在加盟時所收取之金錢性質、金額、其返還之有無及返還的條件。
  4. 加盟後,加盟店對總部定期應支付之金錢的數額、收取的時期、收取的方法。
  5. 對於事業活動上之損失補償之有無。
  6. 關於約之期間及契約之更新、解除的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