覊押被告有無必要的判斷標準

覊押被告有無必要的判斷標準 林天財律師 一 覊押要件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及第一百零一條之二上段分別規定「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罪嫌疑重大,而有下列情形之一,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者,得羈押之」及「被告經法官訊問後,雖有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各款所定情形之一而無羈押之必要者,得逕命具保、責付或限制住居」。是羈押被告必須符合下列四項要件:一 被告犯罪嫌疑重大。 二 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所列三款情形之一。 三 非予羈押顯難進行追訴、審判或執行。 四 客觀上有羈押之必要 二 有無覊押必要的判斷標準...

環保署擬將家庭式卡拉OK歡唱及室內裝潢納入噪音管制

環保署擬將家庭式卡拉OK歡唱及室內裝潢納入噪音管制 林天財律師 環保署研擬中「不得從事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之行為」管制草案,將「非營業卡拉OK」及「室內裝潢」兩種行為,列入噪音管制項目。 「非營業卡拉OK」包括家庭或公園,中午十二時至下午二時的午睡時段、晚上十時到隔天清晨八時的睡眠時段全面管制,不得高歌。...

合夥商號所積欠的債務,合夥人應負責任

合夥商號所積欠的債務,合夥人應負責任 林天財律師 (案例事實) 緣甲對於某合夥團體訴追欠款。判決確定後。該合夥團體無力清償。甲以乙為該合夥團體之合夥員。今某合夥團體所受應行償債之確定判決。其效力當然可及於乙。即請求對乙財產執行其按股應擔任之數額。執行法院據此以為執行後。乙以甲所持之確定判決。係僅令合夥團體負責。而不及合夥員。提起抗議。 (學理爭議) 於此有兩說。...

取得執行名義後,經查債務人目前尚無財產可供執行,該怎麼辦?

取得執行名義後,經查債務人目前尚無財產可供執行, 該怎麼辦? 林天財律師 案例: 京都貿易公司積欠大海貿易公司貨款一千萬元,京都公司董事王大明乃開立京都公司支票,並在該支票背書,交付大海公司,惟嗣後京都公司倒閉,上開支票退票,經大海公司訴請京都公司及王大明連帶負票據責任,判決確定後,大海公司查明京都公司及王大明目前均無財產可供執行,遂將檔案攔置。七年後,王大明因繼承而取得一棟房屋所有權,大海公司乃依七年前之確定判決聲請對王大明強制執行,王大明則提起債務人異議之訴。 法院判決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