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
公司內部對不同品牌商品比較之研究文件外流,不能遽指公司在做侵害他品牌名譽的侵害行為
公司內部對不同品牌商品比較之研究文件外流,不能遽指公司在做侵害他品牌名譽的侵害行為 林天財律師 (案例事實) 告訴人公司提出告訴指稱,被告公司為拓展其公司之絲襪產品在絲襪市場之市佔率,乃要求研發部門製作各品牌絲襪產品之「絲襪市場分析與比較表」(下稱比較表)對其公司行銷人員講習以推銷絲襪之參考依據,而該比較表則未將告訴人公司所生產之多種絲襪盡數列入作公平、客觀比較,涉有做不實比較,誤導交易相對人或一般消費者誤認,足以損害告訴人公司營業信譽,因認被告公司涉犯公平交易法第二十二條、第三十七條之罪,應依同法第三十八條論處。...
公車司機在車上聽警廣廣播,有無違反著作權法?
公車司機在車上聽警廣廣播,有無違反著作權法? 林天財律師 (事實) 據媒體報導,台中某客運公司今(九十七)年八月底接到台灣音樂著作權人聯合總會寄發的存證信函,指控該公司駕駛楊榮樹在車上擴音收聽警廣,違反著作權法,不排除提告求償。引發廣泛討論,有網友說:「開車聽個廣播又怎樣?這樣也要收錢喔」,直指這是「保護費」。 究竟公司駕駛在車上擴音收聽警廣,有無違反著作權法? (法律規定)...
上網貼子嬰兒照,不構成猥褻圖片
上網貼子嬰兒照,不構成猥褻圖片 林天財律師 (事實) 日前報載,一名呂姓父親為珍藏愛子童年記憶,將三張愛子嬰兒時期全裸照片放到網站上分享,卻被警方以散布未滿十八歲猥褻圖片為由移送法辦。引起震驚,許多網友在得知該消息後,紛紛將自己網站上類似的圖片下架,但也一臉疑惑,這樣犯法嗎? (警方認定的依據) 警方在呂父的網路相簿中,發現三張嬰兒全裸照片,進而認定呂父刊登裸露嬰兒性器官的猥褻照片,違反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之散布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或猥褻行為照片罪。 (檢方認定不構成猥褻)...